地方赛事|“见圳传奇——以影像的名义致敬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摄影展”征稿启事
深圳市摄影家协会
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微信号
gdphoto1958
功能介绍
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见圳传奇——以影像的名义致敬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摄影展”是由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指导、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宣传部共同主办,深圳市摄影家协会、深圳市南山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承办,深圳晚报社协办,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的大型摄影活动。
深圳经济特区与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紧紧联系在一起,本次展览旨在以摄影作品反映深圳经济特区40年发生的传奇巨变,讲述深圳人不忘初心,砥砺奋进,勇立潮头,敢为天下先的拓荒牛精神,以深圳传奇表达“中国之治”,从而汇聚起更为磅礴的时代力量,激励深圳全市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的方向,再铸深圳新的辉煌。
一、征稿主题
今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40年是一个历史单元,也是一个历史新起点。本次展览以“见圳传奇”为主题,面向全国征集有关深圳经济特区的摄影作品,通过镜头,记录、展示、解读过去40年深圳这片土地上发生的故事,从“峥嵘岁月”、“春天故事”、“科创先锋”、“追梦时代”,四个篇章中体现深圳经济特区40年的风雨历程、传奇巨变。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深圳市摄影家协会
深圳市南山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深圳晚报社
三、时间安排
征稿日期:2020年6月24日至8月15日
展览日期:2020年10月上旬
展览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上世界文化艺术中心
四、参展细则
1.投稿要求:每件作品必须在文件名处标写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手机号码,投稿作品需填写一份投稿信息表(详见附件1),不符合要求的作品组委会将不予评审。
2.投稿方法:本届展览只收电子文件,文件格式要求为JPEG格式,文件单幅不少于4M的作品。请将电子文件作品、投稿信息表按要求压缩打包后发至收稿邮箱:1420438060@qq.com。
3.展览面向全国专业摄影师、摄影爱好者征集摄影作品,投稿作品必须反映深圳经济特区40年来建设成就,反映美好生活,突显深圳经济特区新时代、新发展、新气象、新变化。分设两个类别:纪录类、艺术类,参展作品拍摄器材不限,体裁不限,彩色、黑白照片均可,要求作品内容健康向上,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4.展览不收参展费,每位作者可参加以上两个类别投稿,同一作品只能投送一个类别。
同一投稿人不管投送几个类别,投稿总数都不得超过5件(含5件)。投稿作品单幅、组照均可,一幅作品或一组作品为一件,一组作品限4-8幅。
5.每位参展作者报送的作品须有唯一标题,不接收无标题作品,组照中的所有作品均须有唯一标题。(作者在作品文件上注明标题、作者姓名、手机电话号码)。
6.除艺术类摄影作品外,纪录类摄影作品要求原创,对影调和色彩可适度调整,可接收连拍接片,不得对原始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不得提交经过ps作品参展。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
7.参展作品黑白、彩色均可,提倡艺术性、思想性强的作品参展。投稿作品必须是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并对其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如作品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8.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国家法律、社会道德、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展资格。
9.郑重声明:对于存在著作权问题以及其他严重违规情况的,组委会将取消投稿者的参展资格,收回荣誉证书等,并在媒体上通报。
10.特别提示:纪录类入选作品,作者须在规定时间(五天内)向组委会提供入展作品原始影像文件(数码原始数据或底片),用于专家鉴定及制作展览照片等。对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始影像文件的入选作品的作者,即视为自愿放弃入选资格。
五、类别释义
1.纪录类:纪录摄影是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社会生活,涵盖新闻摄影、专题报道摄影、社会人文纪实摄影、自然纪实摄影等。
2.艺术类:艺术摄影是指为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作品。题材可涵盖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人物、静物、动植物等。也包括创意影像、观念影像、实验性影像等,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
六、稿酬
本次展览评选入展作品150件,每件作品稿酬500元,并颁发入选证书。
七、作品评选
为保证本次大赛作品评选的公平、公正,大赛将邀请全国知名摄影专家组成评审委会,负责对参展作品进行初评和最后的终评。
八、相关事项
1.对于所有入展作品,主办方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用于与主办方宣传相关公益活动的展示,并不再支付稿酬。
2.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评选委员会有权不予评选。
3.组委会对本征稿启事及本届展览的有关事项,具有最终解释权。
九、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38号201室
邮编:518008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755-25583587、82665813
邮箱:142043806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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