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协会赛事广东省摄影展览创办于 1959 年(原称:广东省摄影艺术展览),是广东省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史最悠久、规格最高、影响最大、参与人数最多的全省性摄影展览,创办以来,为我省培育和发现了一批又一批摄影人才。
由广东省摄影家协会、茂名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茂名新城旅游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主办的广东省第30届摄影展览即日起面向全省征稿,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
广东省第30届摄影展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团结带领广大摄影工作者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牢牢把握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努力创作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摄影作品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摄影家协会、茂名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茂名新城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茂名市摄影家协会、广东摄影视听器材公司
征稿细则
(一)参赛资格
凡在广东省内工作、生活以及旅居海外的广东籍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选送摄影作品。鼓励新人新作,倡导摄影创作关注本土、专注当下,鼓励探索创新、展现个性。
(二)截稿时间
2025年10月20日(为确保大家顺利投稿,请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免在贴近截稿日的最后几天集中投稿。)
(三)投稿数量限制
同一投稿人可选投多种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人每个类别不得超过 10 件(注:每幅 / 组作品为 “1 件”)。
(四)作品要求
作品题材、体裁不限,彩色、黑白照片均可,允许两张照片并置作为单幅或组照中的一幅投稿,对所用拍摄器材不作限制。要求内容健康向上,提倡具有创新意识的作品。
(五)作品限制
曾入选历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和广东省摄影展览的摄影作品谢绝参加。
(六)电子作品格式
投稿电子作品应为 jpg 格式,图片大小限 1~10M。图片上不得有任何显示作者个人、机构等信息的标记。
(七)投稿方式
要求实名制投稿,投稿系统一人一账户。投稿者登录广东省摄影家协会赛事收稿系统(https://contest.gdphoto.cn)。
参加短视频类作品的投稿者,在系统内按要求上传视频封面图及文字信息,下载打印参展表格,并将短视频作品存储在U盘中,随表格一并寄送。
类别奖项设置
设纪录类(含长期关注单元)、艺术类、创意和商业类、短视频类、青年组、手机组六大类别,获奖作品不超过 300 件。
(一)纪录类(含长期关注单元):金奖 2 件,银奖 3 件,铜奖 6 件,优秀奖80 件,计 91 件。
作品特性:作品须以客观的方式对现实世界进行视觉记录、呈现和传播,强调影像的真实性、社会性。
图片说明:须由作者提供真实、准确和简明的图片说明,包含时间、地点、人物及作品描述、创作背景等。组照除总说明外还须提供每幅作品的分说明。
作品形式: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单幅作品须在2023年1月1日后拍摄,组照作品须至少有一幅在2023年1月1日后拍摄。
纪录类特别设置:长期关注单元
展示摄影人长期对某一内容的系统拍摄,鼓励用影像反映广东乡村振兴的故事、粤港澳大湾区的故事等题材。作品数量限 20-30 幅。拍摄时间不限,拍摄时长应至少跨越 3 个不同的年份。
后期处理规定:纪录类作品力求准确客观展示拍摄现场的状态。对纪录类作品的后期处理不得损害作品的真实性,须符合以下规定:
1.使用图像软件处理照片时,不允许对图像做影响照片真实属性的调整和润饰。
2.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去除图像传感器及镜头污点除外)。
3.允许裁切、旋转画面。
4.不允许对画面进行翻转和破坏原始比例的拉伸、压缩。
5.不接受二次或多次曝光拍摄的作品;不接受相机自动生成或者用软件拼接而成的全景图。
6.允许对整体影调及局部影调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允许破坏原始影像的基调与氛围,不允许通过影调调整隐藏画面元素。
7.允许将彩色照片整体转化成黑白或单色,不允许做局部黑白或单色调整。
8.数字影像须保留原始影像文件(未经任何修图软件处理,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拍摄参数等完整的原始数据)。如使用胶片拍摄的,应准备用数码相机翻拍的完整胶片(带有齿孔、编号或生产商标识片基)的RAW格式文件,以作为判断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依据。
(二)艺术类:金奖 2 件,银奖 3 件,铜奖 6 件,优秀奖80 件,计 91 件。
以着重表达拍摄者主观感受、观点、意趣为主要目的。鼓励视觉创新,鼓励与其他艺术形式的融合。
作品形式: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 4-10 幅。单幅作品须在2023年1月1日后创作,组照作品须至少有一幅在2023年1月1日后创作。
AI 作品限制:不接受 AIGC(人工智能生成)作品。
艺术类作品对拍摄和后期处理方法不作限制。作品当中应有投稿者本人拍摄的视觉元素。如使用他人或第三方创作的素材须在投稿时声明,必要时应能够提供素材权利人出具的授权文件(须附素材原图)。
(三)创意和商业类:金奖 1 件,银奖 2 件,铜奖 3 件,优秀奖44 件,计 50 件。
创意摄影:着眼于视觉表达能力的创新、突破以及多种媒材、手法、形式的综合运用。
商业摄影:以推广商品、商业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的。
作品形式: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 4-10 幅。单幅作品须在2023年1月1日后创作,组照作品中须至少有一幅在 2023年1月1日后创作。
创意和商业类作品对拍摄和后期处理方法不作限制,但不接受纯AI生成的作品。作品当中应有投稿者本人拍摄的视觉元素。如使用他人或第三方创作的素材须在投稿时声明,必要时应能够提供素材权利人出具的授权文件(须附素材原图)。
(四)短视频类:金奖 1 件,银奖 2 件,铜奖 3 件,优秀奖10 件,计 16 件。
作品构成:包括视频短片和交互式融媒体产品,作品中须有照片或视频,与(但不限于)声音、文字、动画、图示、插图等融合,作品数据格式为 mp4,作品分辨率不低于 720p,画幅比例不限。
创作时间及时长:作品须在2023年1月1日后创作,每部时长不得超过 5 分钟(含片头片尾字幕)。
版权要求:作品当中应有投稿者本人拍摄的视觉元素。如使用他人或第三方创作的视觉素材,须在投稿时声明并详细标注。作品中使用的音乐等其他各类素材,投稿者应确保拥有合法使用权。使用他人或第三方创作素材的,必要时应能够提供素材权利人出具的授权文件。
该类别作品如为集体创作完成,须注明主创人员(不超过 4 人)分工,并注明第一创作者。
(五)青年组:金奖 1 件,银奖 2 件,铜奖 3 件,优秀奖20 件,计 26 件。
年龄限制:参赛作者年龄须在 14-35 岁,即1990 年 10 月 20 日至 2011 年 10 月 20 日出生,投稿时须提供有效年龄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等)。
作品要求:作品不限类别、题材、体裁,彩色、黑白照片均可,本类别不包含短视频类作品,短视频类作品请单独投至 “短视频类”。
作品形式: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 4-10幅。
拍摄创作时间:作品须在2023年1月1日后拍摄创作,组照作品中须至少有一幅在 2023年1月1日后拍摄创作。
(六)手机组:金奖 1 件,银奖 2 件,铜奖 3 件,优秀奖 20 件,计 26 件。
拍摄设备:参赛作品须为手机拍摄创作,投稿作品的手机品牌、型号不限,特别征集由vivo手机拍摄的作品。
作品要求:作品不限类别、题材、体裁,彩色、黑白照片均可,本类别不包含短视频类作品,短视频类作品请单独投至 “短视频类”。作品说明中须注明拍摄所用手机的品牌和型号,参赛作品的电子文件须含有完整的 exif数据。
作品形式: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
拍摄创作时间:作品须在2023年1月1日后拍摄创作,组照作品中须至少有一幅在 2023年1月1日后拍摄创作。
作品评选
邀请摄影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初评对作品(电子文件)进行集中评选,终评由主办方调取作者输出制作的纸质作品统一评选。
最终拟获奖作品将在广东省摄协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设立专用邮箱,收集举报线索。因违规等原因被取消入展资格后空缺的名额,不再增补。
初评时间:2025年10月下旬
终评时间:2025年11月上中旬
投稿者接到入围终评的通知后应按如下要求提供:
1.纸质照片(与投稿电子文件一致),长边尺寸不超过30cm(包含白边)。投稿系统内下载的表格粘贴到对应照片背面。所有作品不得装裱,组照须用胶带按顺序粘连。
2.适用于展览和出版的高精度电子文件。
3.艺术类、创意和商业类需同时提供所使用素材元素电子文件;纪录类作品作者还须提供用于鉴定的底片翻拍文件或原始影像文件(未经任何修图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拍摄参数等完整的原始数据)。
凡因个人原因未能接收、查阅相关通知,以及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上述文件的作者,一律视为自愿放弃终评资格。
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 550 号广东文学艺术中心 405 室(请在邮件注明 “第 30 届省展初评入围材料”)
收件人:陈婉莹、林远生
联系电话:020-87614883、020-8767815
费用相关
参加本届展览需交纳参展费。广东省摄影家协会会员 15 元 / 类(汇款时请在附言注明您的会员证号);非会员 30 元 / 类;广东省摄影家协会会士、高级会士(请在投稿系统内选择会士、高级会士)免参展费。
参展费请在投稿系统内通过微信支付或汇入广东省摄影家协会指定银行账户。
开户名: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天阳支行
帐 号:44058401040005150
◆请特别注意,请通过银行柜台或网上银行汇款,这样才能显示汇款人的姓名!不要在柜员机汇款,另外由于时间紧迫不接受邮局汇款报名。尽量用参展本人的姓名汇款,如由他人代汇款,请务必在银行汇单附言栏注明参加展览本人的姓名及第 30 届省展费用(请在投稿系统内相应位置上传汇款凭据)
特别说明
违规作品处理: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获奖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版权责任:投稿者应为所投送作品的原作者,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作品使用权:本届省展主办方、承办方有权在其举行的相关活动中以复制、放映、展览、展示、发行、信息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支付报酬。
奖项调整:评委会根据实际评审情况,可适当调整各类入选作品的数量。在终评阶段,根据作品质量,评委会有权在组照中适当调整入展作品幅数。
剽窃处理:凡证实剽窃他人作品者,三年停止参加协会主办的展览和比赛资格。
入选权益:凡入选的投稿者,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荣誉证书和一本收录本人作品的作品集,并可按广东省摄影家协会相关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
投稿作品在邮寄途中或因其它意外情况所造成损坏或丢失,主办方不负赔偿责任。投稿作品一律不退还,主办方保留处理作品的权力。
主办方将对成绩突出的团体(10 名)颁发 “广东省第 30 届摄影展览优秀组织工作证书”;对支持本届展览成功举办做出贡献的单位(1 名)颁发 “广东省第 30 届摄影展览特别贡献证书”。
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主办方具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