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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人杯”川山群岛风光摄影大赛开镜暨摄影采风创作活动报名通知
作者:GDPHOTO来源:广东省摄影家协会时间:2016/8/30
  川山群岛,位于广东省台山市,是南海上的一群岛屿,是我国第三大群岛,也是理想的海滨度假旅游胜地。为展示其独特的地理环境、浓郁的岭南民俗、绮丽的海洋风情,广东省摄影家协会与川山群岛旅游发展公司联合主办“潮人杯”川山群岛风光摄影大赛。现组织影友到台山摄影采风,行程线路如下:

  D1:16日早上在中山一路梅花村48号岭南中医馆门口(省协会旧址)集中上车出发前往台山。中午到达后午餐、办理入住,下午在乐川大佛、茶湾猕猴保护区拍摄,傍晚在圣·方济各墓园和新地村拍摄渔民作业及海边日落。晚餐后在飞沙滩中心舞台参加“潮人杯”川山群岛风光摄影大赛开镜仪式。

  D2:17日早晨在飞沙滩拍摄海边日出、拉网、抬船,早餐后退房,前往沙堤渔港采风拍摄,中午在沙堤渔港午餐,餐后返回广州,结束行程。

【采风指导老师】

  梁力昌

  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广东校区常务副校长

一、 活动时间:2016年9月16—17日(周五、六)

二、报名联系人:

  胡  静,联系电话:020-87678150,手机:13710802739

  高得吉,联系电话:020-87678472,手机:13642775515

三、 收费标准:690元/人(如需住单间者补150元/人),含一晚标双住宿,三正一早,保险费、交通费、摄影指导费等。

  报名费请汇入以下银行账户。

  开户名: 李荣基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台山支行营业部

  账号:6222002012103671985

  ◆汇款后请发短信到手机:13642775515。短信中请注明汇款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汇款金额、汇款日期。

四、乘坐大巴时间:2016年9月16日8:30

五、乘坐大巴地点:广州市中山一路梅花村48号岭南中医馆门口(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原办公地址)

六、采风人数:40人

七、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9月11号(先报先得,额满即止)
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2016年8月25日

 
附件:
 

“潮人杯”川山群岛风光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川山群岛,位于广东省台山市,是南海上的一群岛屿,是我国第三大群岛,也是理想的海滨度假旅游胜地。为展示其独特的地理环境、浓郁的岭南民俗、绮丽的海洋风情,广东省摄影家协会与川山群岛旅游发展公司联合主办“潮人杯”川山群岛风光摄影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台山市川山群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飞沙滩旅游中心、王府洲游乐中心、江门市摄影艺术家协会、台山市摄影艺术学会

媒体支持:
  广东省摄影家协会网、《广东摄影》、江门日报、台山政府网、台山发布微信公众号

二、征稿内容:

  拍摄川岛镇自然景观、乡村风貌、人文历史、民俗风情等方面的作品均可投稿。

三、活动时间:

  1、启动日期:2016年9月16日

  2、截稿日期:2017年3月31日

  3、评选日期:2017年4月

  4、颁奖、展览日期:2017年5月

四、奖项设置(总入选:81件, 获金、银、铜奖的作者不得重复获奖,稿费含税)

  1、金质收藏作品1件,稿费5000元;

  2、银质收藏作品2件,稿费各3000元;

  3、铜质收藏作品3件,稿费各2000元;

  4、入选作品75件,稿费各200元。

  对以上各获奖、入选作品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并作为申请加入广东省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5、举行“潮人杯”川山群岛风光摄影大赛开镜仪式活动的当天,参赛者可用手机拍摄9幅活动场景照片并写上: “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川山群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主办‘潮人杯’川山群岛风光摄影大赛”字样发上微信朋友圈并获得38个点赞,经现场验证即可获赠精美礼品一份。

五、作品评选:

  届时,省摄影家协会将邀请省内知名摄影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六、征稿细则:

  1、只接受电子投稿,每人限投15件(每幅/组作品为“1件”),组照作品每件限4-8幅(需标注序号);

  2、作品必须拍摄于川山群岛境内,投稿时注明作品标题及拍摄地点、拍摄内容及文字说明;

  3、可以选择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gdphoto1958)登入广东省摄影家协会赛事收稿系统投稿,也可以通过使用浏览器打开http://contest.gdphoto.cn投稿,详细内容请登录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官方网站;

  4、参赛作品要求在真实记录的前题下,讲求一定的艺术性。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除可做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外,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5、参赛不得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己负责;

  6、主办单位对所有获奖、入选作品、收藏作品拥有宣传使用权(包括用于展览、出版、媒体刊登等),不另付稿酬;

  7、所有入选获奖作品统一调集足够数据和精度的电子文件(反转片作品,调底时,需将原底片滚筒扫描成足够精度的电子文件)供制作摄影作品集使用。如因作者原因无法及时发送,或电子文件达不到输出精度的,主办单位将取消该作品的获奖资格;

  8、不符合本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参赛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奖金、荣誉证书;

  9、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参赛者均视同承认本规定。

七、摄影旅游优惠政策

  1、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省级和地级市摄影家协会会员在川山群岛景区内摄影创作,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会员证原件,享受川山群岛所有景区免门票待遇。

  2、活动期间,对于其他摄影采风创作团体可提前报备,并经景区确认后,可享受景区团队门票价格(10人以上)。

八、联系人:

  
广东省摄影家协会:高得吉 联系电话:020-87678472

  台山市摄影艺术学会:谢杰伟 联系电话:13380998628

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台山市川山群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3日